- 2026-07-10瑶海区政府副区长张彩云一行赴裕丰花市检查指导垃圾分类与文明创建工作
- 2025-12-02办实事 赢民心——裕丰花市商户向裕丰公司赠送锦旗
- 2025-11-19强化底线思维 压实安全责任——裕丰公司开展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
- 2025-10-17践行初心使命 传递红色温暖——裕丰党支部联合明光路街道开展无偿献血公益活动
- 2025-10-01裕丰公司举办“华浓意远”书画精品展 礼赞双节共谱文化新篇
- 2025-09-26锦旗映照服务情 规范管理暖人心
服务窗口
【裕丰花市鱼趣园改造工程】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 合肥裕丰物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 4 日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一、工程名称及内容
1、工程名称:裕丰花市鱼趣园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合肥市裕丰花市
3、招标单位:
4、工程预算:17万元
5、工期要求:预计工期为 2023年 12 月 11 日— 2024 年 1 月 10日
6、工程内容:1、商户水电到户,确保13家商户有独立电表和水表。2、两边梁框架需要加固。3、顶棚及鱼趣园商户所有泡沫夹层板拆除全部更换符合消防安全的防火岩棉板。4、重新焊钢结构架子、刷防锈漆处理。5、顶棚铺设防火岩棉夹层板,两边墙体岩棉板底下加固。6顶面铺设聚酯瓦保持坡度及返水,上面不能积水。
(1)请投标人根据现场实际勘查情况进行综合报价,结算时按总价包死,报价中不限含垃圾清运费用和作业风险、物业协调等所有费用。
(2)中标单位需做好施工时的安全工作,承担全部安全责任。
7、其他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资质要求
二、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 12 月5 日上午 8:00 至 2023 年 12月 6日下午 17:00
2、报名方式:邀请招标
三、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及施工人员资质一份,报价合同一份,须密封加盖公司章。
四、投标人送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2023年 12 月7日下午16:00前,送达 合肥裕丰物业投资有限公司三楼市场管理部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 年 12 月8 日上午9:00
2、开标地点:裕丰物业投资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六、评标办法
合理最低价中标。
七、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合肥裕丰物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屯溪路2号合肥裕丰物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部长
电话:0551--64425600
手机:
八、其它事项说明
1、投标人不参加招标过程,未中标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2、投标人应自行到维修现场踏勘,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报价,任何因忽视或误解维修场地情况而导致的报价变更不予调整。勘察期间发生的任何费用和安全责任,自行承担。
3、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属招标人。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 |
招标人 |
名称:合肥裕丰物业投资有限公司 |
|
2 |
招标项目名称 |
裕丰花市鱼趣园改造 |
|
3 |
建设地点 |
裕丰花市内 |
|
4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符合国家相关资质要求 |
|
5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6 |
分包 |
不允许 |
|
7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勘查 |
|
8 |
投标文件构成 |
公司、施工人员资质一份,报价单一份 |
|
9 |
最高投标限价 |
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7万元(含税) |
|
10 |
本项目投标报价 |
综合报价,结算时按总价包死 |
|
11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不提供投标保证金 |
|
12 |
投标人参与开标的方式 |
投标人不参与开标,招标人自行开标 |
|
1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不退还 |
|
14 |
评标办法 |
合理最低投标价 |
|
15 |
履约保证金 |
不要求 |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1.总则
1.1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2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责任。
1.3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4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现场踏勘
1.5.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5.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5.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5.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2.投标文件的组成
公司、施工人员资质一份
报价单一份
3.签订合同
中标人应当在收到合同文本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中标人应当予以赔偿。
合肥裕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屯溪路2号
电话:0551-64422122、0551-64422644
邮编:230011